名    称 : 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 工作方案(试行)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789047/2023-0001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政务〔2023〕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2024年10月23日《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发布,试行方案同时失效

东丽区“丽企办——打捆式”环评审批服务 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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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贯彻《生态环境部中国足彩网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东丽区建设项目实际,区政务服务办创新环评审批方式,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东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标,为企业提供环评审批创新服务,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提高环评审批质效提升办事企业群众满意度。

、适用范围

对同一建设主体,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位于东丽区区域内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三、服务模式

对同一主体、同一区域、同一类型的多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实行“一本报告报审、一次受理评审一个环评批复”的打捆审批模式。

四、办理流程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多个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参照单个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环评导则,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多个项目环境影响逐一进行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多个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查程序一致,由区政务服务办在收到报告表报审稿后,委托评审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审多个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在企业取得总量控制指标和评审意见后,区政务服务办进行环评法定公示,公示期满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环评批复。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主动向辖区企业和园区宣传环评打捆政策,对有打捆意向的,提前介入,主动帮助企业确认是否符合环评打捆条件。

(二)自主选择,做好帮扶。环评打捆审批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开展环评打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