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远程视频踏勘实施意见(试行)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此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借助腾讯会议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以远程视频踏勘替代传统人工现场核查,突破审批工作时间、空间限制,实现“自主选择、远程核查、在线反馈”的踏勘服务新模式,降低办事成本,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通过开展远程视频踏勘,一是保障疫情防控。利用远程视频踏勘代替传统现场踏勘,减少踏勘工作人员与办事人员接触,避免人员密集,解决在防控区域内无法开展踏勘工作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稳住经济大盘,助力企业更好发展。二是提高审批效率。远程视频踏勘突破时间、空间限制,解决反复踏勘浪费时间、申请人时间不固定等问题,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工作的便捷度、廉洁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远程视频踏勘适用范围
结合踏勘事项的法律依据、适用条件、流程节点、操作要求等,考虑到疫情防控因素,在企业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程序较为简单、对专业性要求不高,审批风险较小的事项上先行先试,根据踏勘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流程,试点成熟后逐步向其他事项拓展。
(二)制定远程视频踏勘工作流程
根据远程视频踏勘要求依法制定工作流程,采用“远程视频踏勘”服务模式,按照“勘前准备、远程核查、证据留存、在线反馈”等工作规范流程进行远程视频勘验。远程踏勘过程中须录制视频或截取图片留存,线上当场告知申请人踏勘结果。
(三)建立远程视频踏勘联系机制
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远程视频踏勘时,审批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建立远程视频踏勘微信工作群,由审批工作人员邀请其加入踏勘腾讯会议工作群,入群时标明事项名称、受理时间、申请人姓名等信息。审批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申请人确定踏勘事项和勘验时间,做好视频踏勘各项准备工作。
(四)开展远程视频踏勘监督抽验
研究制定《东丽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远程视频踏勘同意书》,加强踏勘程序规范化管理,确保整个勘验过程公开、透明。同时每个月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远程视频勘验办件进行监督回访,建立失信黑名单,强化失信惩戒力度,防止虚报地址、提交虚假资料、故意逃避或隐瞒实际情况等行为。
三、工作流程
(一)踏勘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或电子邮箱提交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政务服务办相关审批科室,审批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正式受理条件的,申请人签订《同意书》和《住所告知承诺书》。《同意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附件3)
审批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加入远程视频踏勘腾讯工作群,标明事项名称、受理时间、申请人姓名等信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二)勘前准备
根据事项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申请人确定勘验事项和勘验时间,做好视频踏勘各项准备工作。
(三)远程核查
审批工作人员利用腾讯会议开展远程视频踏勘工作,同步做好现场核查记录。
(四)数据留存
远程视频勘验过程中审批工作人员要录制视频和截取图片留存,踏勘图片打印与审批资料一并存档。
(五)在线反馈
远程视频踏勘结束后审批工作人员在现场核查记录表上签署意见,符合踏勘条件的当场向申请人反馈结果;需要限期整改的将整改内容在线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后申请复勘。
(六)强化监管
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及时将审批完成的办件情况推送至行业监管部门,强化审批与监管间的部门协同,对于在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视频踏勘造假行为,按照问题影响程度执行失信评判,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行为严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
区政务服务办各业务科室结合本科室审批事项,按照相关法律依据及事项操作规程,确定远程视频踏勘事项,在远程视频踏勘中,认真履职尽职,严格按照踏勘流程、规范要求开展远程踏勘工作,在保证踏勘方式不断创新的基础上,确保标准不低、效率不减。
(二)加强跟踪督办
区政务服务办各业务科室要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完成远程视频踏勘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加强对各业务科室开展远程视频踏勘工作的监督,不定期的选派观察员参与视频踏勘工作。进一步落实首办负责制,审批工作人员一经确定必须负责同一事项直至办结,审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降低踏勘标准或违反程序开展踏勘工作。
(三)持续优化提升
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招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远程视频踏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确定为远程视频踏勘的事项,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申请人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踏勘程序,工作机制成熟后可逐步扩大试点事项范围,全面提高行政审批踏勘工作质量和效率。?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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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丽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远程视频踏勘同意书
??????2.通过腾讯会议开展远程视频踏勘操作手册
??????3.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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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孙合瑞;联系电话:2487836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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