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2021年华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000/2021-00021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东丽华街〔2021〕8号
  • 主 题 分 类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2021年华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实施方案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足彩网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足彩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区中国足彩网生活垃圾分类整体部署,针对现阶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准确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华明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到2021年底,在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础上,建成以茗润轩为引领的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社区;建成区范围内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满足需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全街建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将可回收物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分类标准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附件)要求,我区实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全街范围内所有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按“四分类”要求分别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桶,并执行天津市垃圾分类投放要求,产生垃圾的单位和收运单位按照天津市垃圾分类“四分类”标准,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严禁“混装混运”。

四、组织架构

成立华明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超

副组长:李全利??????????魏同辉??????孟庆东

庄??静 何树彬 邓淑英??王德胜 于莉丽

??员:纪检监察工委、党建办(督考、综合、团委、妇联、宣传、组织)、公共管理办(物业、公建、环保、河长办)、公共安全办(安监、武装部)、公共服务办(卫计办、教育)、城建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网格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华明派出所、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各集体经济组织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清单,层层抓落实。街道各责任部门、各社区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真正把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党建办(综合)

配合部门: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

2.坚持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统筹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公司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包社区(村)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结合到社区(村)报到,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并将督促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社区(村)一项工作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全街创文工作,并逐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在创文考核中的比重。

牵头部门:党建办(组织)、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党建办(宣传)、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调度体制。充分发挥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推进重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部门:党建办(综合)、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党建办(督考、宣传)、公共管理办(物业、公建、环保、河长办)、公共安全办(安监、武装部)、公共服务办(卫计办、教育)、城建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治理中心(网格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社区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全街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4.公共机构示范带动。按照《中国足彩网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要求,2021年底,全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车站、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参照执行。

创建标准: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建立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党建办(综合)、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办(卫计办、教育)、公共管理办(公建、河长办)、公共安全办(安监)、综合执法大队、经济发展办、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

5.推进示范社区建设。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茗润轩(茗润轩、香润轩、久润轩)社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提升我街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创建标准: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街道社区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保示范社区要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示范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兼职督导员、引导员,指导居民准确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牵头部门:党群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社区、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公共管理办(物业)

完成时限:202111月底前

6.推行“撤桶并站”模式。以我区俊景苑、东丽一号2个垃圾分类“撤桶并站”小区为样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垃圾分类投入,因地制宜逐步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点专人引导”撤桶并站建箱房模式,培养居民养成定点投放习惯,减少对环境污染,提高垃圾收运工作效率。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收运模式。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公共管理办(物业)

配合部门: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机制

7.强化监督考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秉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评价、现场抽查、自查自报、复查核实相结合方式,每月“街考社区(村)”采取相关部门联合考核的形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做到真考真核真管,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组)召集相关部门每月28日之前联合现场考核,并用手机微信(小程序)上传佐证材料(照片)。考核任务为3个精品社区、2个其他社区、5个公共机构(公共机构类型需满足3类,类型包括:教育院校、医疗机构、餐饮酒店、农贸市场、商务楼宇、公共场所、部队营房、养老机构、其他机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线索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牵头部门:党建办(综合)、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党建办(督考、宣传)、公共管理办(物业、公建、环保、河长办)、公共安全办(安监、武装部)、公共服务办(卫计办、教育)、城建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治理中心(网格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各集体经济组织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8.健全收费机制。按照市、区级部门统一部署,遵循产生者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到2021年底前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相关政策。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公共管理办(物业、公建)、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9.强化执法检查。综合执法大队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等责任主体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利用垃圾分类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程序,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华明派出所、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四)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

10.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照区城管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街道保留的废品收购站应向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转型,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2021年底,全街建成2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

11.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底,要实现垃圾分类运输车全覆盖。实现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有效分开,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前

12.完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大件垃圾收运工作由社区物业公司对现有大件垃圾进行收集,并自行适时运往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可以回收利用的海绵、布料和金属弹簧等运往回收利用企业,不能回收利用的破碎后运往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以实现大件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物业)

配合部门: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宣传,多方参与,推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13.主题宣传。实现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全覆盖。所有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都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利用宣传栏、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等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党建办(综合组)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街道微信、微博平台等传播媒体,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开设垃圾分类专栏,通过播放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片、小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具体标准、重要意义;全面宣传中国足彩网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实施成效。党建办(宣传)每月报道1篇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事迹及亮点经验,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党建办(宣传)

配合部门:党建办(综合)、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城建办、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华明高新区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学校教育。指导、督促学校及教育机构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学生参加1次垃圾分类教育讲座,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教育)、党群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党建办(团委)、综合治理中心(市容)、各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活动。培训人数每季度累计不低于150人。利用各类宣讲平台,每月组织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题知识培训,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面。

牵头部门:党建办(综合)、综合治理中心(市容)

配合部门:党群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共服务办(教育)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志愿服务。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群体的作用。一是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纳入网格员专项任务,每季度至少全覆盖1次入户宣传;二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小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牵头部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办(宣传)

配合部门:各社区、党建办(综合、妇联、团委)、综合治理中心(网格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相关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坚持科室负责人带头抓,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作为、加强统筹协调,配合部门要主动担当、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的精神、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信息报送。信息报送作为区垃圾分类办月考核的重要组成内容,同时也是体现我街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依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汇总,并于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将工作小结及相关信息报送党建办(宣传)。

(三)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担当起分内职责,加大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综合治理中心(市容组)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进行考核通报。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流于形式,不作为不担当、效果不明显的,导致整体进度滞后的,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工委将根据相关检查和问题线索,予以严肃问责。

??

??

??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 ?? ? 2021年11月2日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