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09:33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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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住建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有效运行。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办公室和法治信访科为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结合职能具体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市、区中国足彩网政务公开特别是住建领域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有效。同时,完善责任分工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流畅运行。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加大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发布及转发政务信息、政务微博共计278条,内容涉及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信息等方面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4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答复情况为予以公开26部分公开13、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9、重复申请3、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每件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办理期限及时予以答复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

0

0

0

0

0

9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0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