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街道办事处中国足彩网印发《新立街道 春耕工作方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09:0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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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集体经济组织: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新立街道春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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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春利;联系电话:84855092

此件主动公开)




新立街道春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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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天津市对春耕备耕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好春耕备耕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农业种植丰产稳产,结合新立街道农业生产结构及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抓好春耕备耕工作安排,确保粮食丰产和粮食安全,压实责任,确保春播面积,细化春季田间管理,保障农资充足供应,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深度融合上下功夫,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为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开好头、起好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千方百计抢抓农时,坚决打好春耕生产第一仗,为夺取全年农业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春耕备耕的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春耕物资全齐备,田间管理高标准,播种面积不减少,适时播种有秩序,农技质量不降低”的总体目标,确保春播种植意向落实有保障,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创建良好开局。

三、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春耕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蕴浩

副组长:王海涛、蒋文、吕连柱

?员:董娟、崔红军、杨泽庆、毛慧、王名扬、刘淑红

陈占彬、丁宁、江震、任辉选、田增起、唐平长、

各集体经济组织书记

下设春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连柱兼任。

四、主要工作

结合我区春耕生产特点,克服不利条件带来的消极影响,突出物资准备、抢抓农时、服务指导、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狠抓落实。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区域内耕地调查及耕种排查和实施,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积极开展春耕备耕工作。

(一)排查工作

即日起至春耕开始前,各集体经济组织对辖区内农业设施及耕地情况进行排查,汇总无种植计划的耕地及闲置农业设施情况,查明其未种植和闲置的原因,及时将汇总情况报送至街道春耕工作办公室。

(二)春耕工作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延包的闲置耕地及农业设施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种植计划的耕地以及对外承包的农业设施,由各集体经济组织排查登记,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到期未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规定,由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程序终止其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权,将耕地及农业设施用地公开对外发包,种植适宜生长的农作物。对于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

2.流转至各集体经济组织的闲置耕地

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摸底情况,认真梳理闲置耕地,并对闲置耕地进行土地整理,种植适合生长的农作物。如各集体经济组织无耕种能力,可通过民主程序统一对外发包,由承包单位 (人)经营,各集体组织负责监督,防止耕地撂荒。

3.征地单位整合过程中的撂荒地

对于项目占地单位整合过程中的荒地,各集体经济组织可上报到街道春耕工作办公室,由街道春耕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土地整合单位致函,督促出台整改意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于短期内没有施工意向的,土地整合单位应科学制定复耕方案,组织人力设备,咨询相关农业部门尽快复耕,或者由整合单位协商土地涉及到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其签订土地临时管理协议,由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用地前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该土地仅限用于种植当季可收获的农作物。

4.卫片治理后的耕地

今年以来包括前期已经治理的各类违法图斑点位,要严格落实八个严禁,各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对该类型点位进行常态化监管,并恢复耕种条件,春耕期间进行耕种,按要求通过区级相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春耕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全街农业土地春耕的全面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统筹,组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集体经济组织对全街农用地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街道春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及违法违纪行为,将上报街道纪工委严肃查处。

2.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的直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观念,确保本区域的耕地,不出现撂荒情况,主动与种植户签订承诺书,确保不出现土地撂荒情况。

3.街道执法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巡查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农用地的使用状况,一经发现土地撂荒地块及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反馈至街道春耕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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