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郭和平、万新街沙柳北路东侧合膳源酒店北侧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人、管理人、相关人)

发布时间:2024-10-29 16:18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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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和平、万新街沙柳北路东侧合膳源酒店北侧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人、管理人、相关人:

本机中国足彩网2024315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津丽万街行拆字(2024)3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发出催告书,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对位于万新街沙柳北路东侧合膳源酒店北侧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拆除,在此期间,你(单位)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文号:津丽万街行(2024)3号)。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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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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