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6 11:1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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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普法内容责任部门普法对象普法形式备注
1共性普法责任清单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民法典等普及办公室系统内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3个性普法责任清单突发卫生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出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公室、基层科1.系统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4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突出疫苗管理法、精神卫生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基层科、人口科1.系统内工作人员;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5医疗机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突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基层科、医政科1.系统内工作人员;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6卫生健康从业人员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突出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医药法、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基层科、医政科1.系统内工作人员;

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5.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7促进文明行为、爱国主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突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公室、爱卫科1.系统内工作人员;

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6.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8医疗纠纷、信访安全等涉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机关各科室1.系统内工作人员;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对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7.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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