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普法对象 | 普法形式 | 备注 |
1 | 党内法规制度普及 |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 局内全体党员干部 | 组织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 |
2 | 基本法律制度普及 |
宪法、民法典等 | 法宣科牵头,各科室依职责分工组织落实 | 局内工作人员 | 组织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 | |
3 | 行政执法程序法律制度普及 | 涉气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生态科、机动车排污检控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1.局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通过培训、边服务边普法、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 | |
4 | 涉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污染防治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1.局内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通过培训、边服务边普法、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 | ||
5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执法支队 | 1.局内从事相关工作人员;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1.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2.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检查过程中,开展针对性说理式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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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 法宣科 | 局内从事相关工作人员 |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资料、编发案例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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