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2-07-15 11:4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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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

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津东丽渔政罚〔2022〕4号

顾树永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顾树永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2022年5月11日缴纳罚没款

2022年5月10日

2

津丽农(渔)罚〔2022〕5号

张东芳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案

张东芳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2022年6月27日缴纳罚没款

2022年6月27日

3

津丽农(肥料)罚[2022]1号

天津彤远种业有限公司未建立肥料购销记录案

天津彤远种业有限公司

9112011009377539XW

徐萍

未建立肥料购销记录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肥料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2022年5月31日缴纳罚没款

2022年5月30日

4

津丽农(农机)罚[2022]2号

董志昊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

董志昊



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5月24日

5

津丽农(农药)罚[2022]3号

车梅顺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车梅顺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5月30日

6

津丽农(农药)罚[2022]4号

赵长星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赵长星



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5月30日

7

津丽农(林)不罚[2022]1号

刘士程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案

刘士程



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

不罚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8

津丽农(林)罚[2022]2号

天津瑞弘达商贸有限公司滥伐林木案

天津瑞弘达商贸有限公司

91120110MA06UCUH98

熊艳丽

滥伐林木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4月19日

9

津丽农(林)罚[2022]3号

北京四方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滥伐林木案

北京四方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1101153063565449

刘万宁

滥伐林木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4月19日

10

津丽农(农安)罚〔2021〕21号

天津市绿兴合农业有限公司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鸡蛋案

天津市绿兴合农业有限公司

91120110MA05KCXE8W

杨君

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兽药的鸡蛋

罚款

当事人主动履行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5月25日

11

津丽农(饲料)罚〔2021〕34号

天津市东丽区佳园宠物诊所对经营的饲料进行拆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