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民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9 09: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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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内容

主要措施

预期目标

普法对象

责任处室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讲座培训、研讨交流、主题教育、宣传解读等各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全年)

增强法治观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机关干部

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

2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将普法宣传纳入登记、服务、监管等各个环节,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为社会组织送政策上门活动。(全年)

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服务管理对象

社区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广泛开展《慈善法》宣传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营造人人可慈善社会氛围。

社会公众

社救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组织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宣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宣讲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全年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普及健康老龄观念,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社会公众、养老机构等

社会事务科

5

《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擦亮“送亲人、找民政”殡葬服务系列品牌,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

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推动移风易俗

社会公众

殡葬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围绕“同心护未来”主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助医、助学、监护等专题宣传。

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社会公众

救助站

7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加强街面巡查,宣传救助管理知识,组织“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突出暖心救助,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社会公众

救助站

8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村。

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公信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社会公众

社救科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

广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新时代婚育观念等宣传活动,强化婚姻责任教育。

提高群众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意识,促进家庭和谐。

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

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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