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丽教﹝2020﹞1号
东丽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责任分工方案
为明确责任,全面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现到2021年顺利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国家级督导评估认定的目标。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责任分工
(一)资源配置方面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责任科室:人事科)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配合科室:德育体卫科)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
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牵头科室:中小学教育科;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人事科)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对于在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其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73和67平方米。”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责任科室:人事科)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责任科室:人事科)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责任科室:人事科)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责任科室:人事科)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责任科室:人事科)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配合科室:德育体卫科)
(三)教育质量方面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牵头科室:中小学教育科;责任科室:法规科、财务基建科、人事科)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责任科室:财务基建科;配合科室:人事科)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牵头科室:中小学教育科;责任科室:人事科、财务基建科)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开设劳动课且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学校有专兼职的劳动教师;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配合科室:人事科)
8.无过重课业负担;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责任科室:中小学教育科)
二、工作要求
1.牵头科室负责组织各责任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和评估内容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2.责任科室按照评估内容负责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配合科室根据工作职责配合责任科室落实相关工作职责。
3.创建达标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科长对本科室所担负的相关工作负责,责任科室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一名具体责任人,负责相关工作落实、数据的填报和核实。
4.各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评估内容,准确把握有关概念和标准,指导学校准确把握各项标准的内涵,统一统计口径,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各责任科室要根据本科室涉及的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工作方案;对不达标的学校,要因校施策,指导学校制定创建达标工作方案,确保到2021年各学校均能达到评估认定要求。
6.各责任科室要分别于每年元月10日至15日,7月1日至5日,9月20日至25日期间对所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核查相关数据,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逐步落实。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体现在本科室的学期重点工作中。
三、责任落实
1.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按照督导评估内容,逐项对照标准,摸清底数,查找短板,制定创建达标工作方案,确保本校到2021年能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学校对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本学期工作目标,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区教育局的各项工作举措能落实到位。
2.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相关责任科室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在每年元月16日、7月6日、9月26日,将有关数据报局主要领导同志,对校际间差异较大的要提出预警报告。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各学校、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落实工作责任情况检查督导,督促各学校、责任科室落实本方案,对各学校、责任科室落实创建达标方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4.区教育局分别在每年的元月2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左右专题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听取各责任科室工作汇报,查找工作短板,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2020年1月7日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 2020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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