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东丽区〔2025〕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万新街南大桥村集体土地面积0.3010公顷(合4.515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性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南大桥村农民集体土地;??????????
南至:南大桥村农民集体土地;
西至:南大桥村农民集体土地;
北至:南大桥村农民集体土地。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 (亩) |
耕地 |
0 |
0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