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1.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负责集体审议、重大疑难案件报告、价格认定工作流程及规范、价格认定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负责承担对涉案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工作。(价格认证科)
2.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社会协同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区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服务。负责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参与区诚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综合业务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党政办公室纪检工作)
分管:价格认证科、社会协同科及综合业务科(东丽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政办公室(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