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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确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按照《东丽区“政府开放周”活动制度(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日常工作,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沟通渠道,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三、活动地点
津门里社区“亚楠调解室”、张贵庄司法所、东丽区司法局
四、邀请对象
“两代表一委员”各1名;社区代表、人民调解员代表、媒体记者代表各1名。
五、活动内容
(一)现场观摩。参观津门里社区“亚楠调解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亚楠调解室”建设、运行情况;参观张贵庄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同志介绍今年重点工作及“德敬律师调解室”工作开展情况;参观公证处办证大厅,公证处负责同志介绍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开展情况。
(二)列席局长办公会。听取人促科就本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普治科就本年度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复议立案科就本年度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三)召开座谈会。与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收集公众意见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政府开放周”活动,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廉洁高效行政水平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科室、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司法所开放主体要将“政府开放周”活动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做好工作准备,优化办公服务环境,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和精神状态,推进“政府开放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当天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在“政府开放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渠道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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