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顶层规划设计联动机制。成立两区规划协同专班组,努力实现“多规合一”协同,确保两区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开发时序等方面做到通盘考虑,实现协调发展的“最优解”。
2.融合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共同争取滨海新区位于东丽行政区划范围内除开发区以外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滨海新区审批,报市政府备案。
3.明确规划资源实施和执法管理边界。科学协商划定规划资源实施和执法管理边界,建立许可、执法业务数据共享、通报、平移机制。
4.统筹优化开发空间、边界及规划人口规模。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积极争取城镇规模。
5.产城融合共商共享。协商优化产业及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丽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推进产业用地、城市更新、民用建筑创新设计等政策共用通用。
1.促进招商引资联动。建立招商联动机制,实现招商信息共享互通,项目落地搭台补短,鼓励滨海产业发展基金投资东丽区项目,并视同返投项目。
2.共建临空经济核心发展区。结合区域制造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共同做大做强两区先进制造业品牌。
3.推动产业平台资源共享。共同建设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优先将两区企业吸收纳入两区相关产业(人才)联盟。
1.先行政策互通共惠。积极争取将东丽区企业主体,纳入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及专利导航运营等专业服务范围。
2.协同推进高新区扩容。系统积极推动和争取符合条件的区域纳入滨海高新区政策辐射范围,形成政策协调、步调一致发展模式,共同打造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
3.支持东丽共享自贸试验区政策。支持东丽区享受大通关基地便利,共同推动天津市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1.加快区域城建、交通一体化进程。成立两区配套协同工作专班组,充分发挥滨海建投集团和东丽城投集团建设主体作用,落实天津市轨道网规划,推动公共交通协同发展。
2.做好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用协同。充分对接两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推动两区通讯设施等新基建设施共用共享。
3.助推海港空港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海港和空港两大“引擎”作用,东丽区配合滨海新区做好海港、空港枢纽建设和集疏运服务,加快构建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支持空港经济区申建国家级空港物流枢纽。
1.推动文化旅游协调发展。加强两区文旅资源信息共享、文旅活动交流、文旅市场对接、文旅宣传合作,推动文化旅游惠民政策一体化。
2.构建卫生健康共同体。立足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推动东丽区区属医疗机构与新区三级医院医联体建设,共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全面提升两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
3.推进教育、民政事业领域合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携手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探索在养老等配套服务设施方面共建共享,在困难群体信息资源方面互联互通,在探访关爱、救助帮扶方面高效协作。
4.推进社会治理一体化。推动滨海新区位于东丽行政区划范围内社会治理一体化,加强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方面资源共享。
1.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合作。共同探索构建绿色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升整体碳汇能力。
2.高水平共建双城生态屏障。连贯两区重要生态空间,加强东丽区生态屏障旅游规划与滨海新区古海岸生态廊道建设的联通,依托道路网系统、步道建设、水脉资源等构建结构性绿色空间系统,融汇两区自然景观优势。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时共享两区环境空气质量、高排放柴油货车等数据信息,协同治理污染源。
4.提升水环境联防共治效能。共同做好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跨界水质断面监测,开展重要河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抽查。
5.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商建立跨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两区固危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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