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194人,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人员遴选调出、退休离职;无新增持证人员。
????(二)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3年度处理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共8060件,同比2022年度上升33%。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由于信息化的完善,处罚流程由2022年的人工操作为主变化为系统自动启动处罚流程为主,原来纳税人存在多期未申报等违法行为需要人工合并处理,现系统自动按每个逾期申报的属期启动流程,处理口径变化导致。
????(三)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局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度措施,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并按计划执行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公示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制定部门权责清单。在官网及时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理清部门职责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和法律责任,对变化事项及时予以更新,完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在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上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税务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处罚过程中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并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听证的合法权利,畅通纳税人救济手段。二是规范适用裁量基准。依照《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务处罚有理有据、公平公正。三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落实税务总局发布的2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的首违不罚事项,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彰显执法温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三项制度清单事项,做好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明确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标准,并将“三项制度”内嵌入税收管理系统,实现自动提醒、智能提示,规范出具税务执法文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最新的税务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做好实施管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至1项,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三是依法依规税收执法。我局执法部门2023年度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共发现纳税人发票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等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060条,罚款金额共计96.65万元。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我局配合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11个单位针对房地产市场、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等20个领域开展联合检查;牵头针对未办税户检查对象随机抽取105户,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44户非“多报合一”企业年度报告开展联合定向检查。上述工作于11月30日已全部圆满完成。工作开展期间,利用多部门数据共享、联动执法、“提醒+惩戒”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未办税户的监管,不断提升其市场“活跃度”和税法遵从度,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以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规范税务总局发布的2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的首违不罚事项落实,在税收管理系统中依托信息手段自动识别,对首违不罚事项教育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签订承诺书,充分说理释义;严格落实《京津冀地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5项内容,创新税收精准监管方式,以柔性执法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二是以智慧税务高效智能执法。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通过“票e到家”无接触寄送发票;进一步提速网上办税,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设置,压缩电子税务局受理时间;组织青年骨干成立“可视答疑”团队,通过“屏对屏”的政策讲解,“零时差”的互动答疑;以“自助办、随时办、就近办”为理念,推出由一个中枢主机和综合、申领、代开、扫描四个侧柜组成的“智慧微厅”业务,推动构建园区10分钟政务事项快速办理“服务圈”,科学化、智能化执法,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三是运用“枫桥经验” 提升执法水平。建立轻微涉税违法举报AB岗制度,基层部门间、干部间相互配合,提高转办和调查效率,做到快接、快转、快调、快反馈,同时对于确实需要延长调查办结期限的及时申请,避免流程超期。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发现多数争议的产生原因在于举报双方沟通不畅,加大税法普及、教育力度,积极引导被举报人配合执法。经过调解,举报双方达成和解撤诉案件占当前总受理数量的40%以上,调解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极大的缓解了基层税务所的执法压力。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落实年度学法用法、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并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干部全体参加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参与率和及格率均实现100%;聘请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与我局公职律师队伍形成合力,在推进我局依法决策、规范执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以“比武练兵”为抓手,依托学习兴税平台、旁听庭审活动、练兵比武活动等,以“线上+线下”模式组织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能力培训、行政处罚专题培训、税收政策培训、征管业务培训等,加强税务行政执法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应用,目前共有法律资格人员12名,公职律师5名,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对行政应诉案件执行负责人出庭等制度。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情况发生。不足之处在于在我局处罚文书评查中发现部分文书模式化情况较为普遍,释法说理程度存在不足。
?(二)执法人员素质
?我局积极对常见执法风险进行梳理汇总,制定内控风险目录,落实执法责任制, 2023年无差案、舆情情况发生。但是目前基层执法仍存在着理论不足、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在利用信息化技术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和处罚裁量权上还需提升。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在创新精准监管方式上还有待提升,在“政策找人”机制落实上,在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而“一对一”“点对点”及时、便捷享受政策红利上还有待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继续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开展执法知识、法治课堂、税务讲堂、税收业务等知识培训,运用执法决策智能辅助系统查询典型案例,对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对常见执法风险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执法“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进行学习培训,发挥双向激励作用,以案释法,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深化以数治税。继续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结合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策找人”机制,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使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持续精简办税资料,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首违不罚”,探索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三是加强内控管理。以制约权力为重点,将内部控制防风险与党风廉政、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等工作结合起来,结合督察审计、执法文书评查、税务执法督察、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等深入排查分析,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追责、高风险点进行归纳梳理制定风险目录,落实执法责任制,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税理念,高质量落实总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细服务、精诚共治,全面对标主要职责、落细落实重点任务, 不断强化税收法治建设,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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