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安部中国足彩网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现行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本辖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对于2023年新增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不主动申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消防安重点单位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上报,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落实《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全市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附件2),对于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
特此公告。
附件:1、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
?
??????????????????????????????????????????????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
一、宾(旅)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会展中心及公共娱乐场所
(一)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或任意一层超过1500平方米或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宾(旅)馆、饭店(住宿性质的饭店);
(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场,占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三)对公众开放且有固定观众席位的体育场馆、会堂(会展中心);
(四)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五)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网吧、游艺厅(含电子游戏厅)、棋牌室、台球厅、酒吧、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足疗、洗浴(含桑拿浴,以休息厅面积为准)、美容美发等游艺、游乐、营业性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六)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儿童活动场所;
(七)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或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和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二级及以上的医院或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私立医院;
(二)总床位数超过5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
(三)总床位数超过100张的寄宿制学校;
(四)总床位数超过100张的托儿所、幼儿园(只中午休息的床位也计算在内);
(五)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学校。
(六)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产后恢复服务场所;
(七)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国家机关
(一)市级和区级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场所;
(二)市级和区级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三)市级、区级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事业单位。
四、城镇重要设施场所
(一)市级和区级的防灾调度指挥楼、档案楼;
(二)市级和区级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三)市级和区级的邮政、通信、电力调度枢纽。
五、城市交通类人员密集场所
(一)候车室、候船厅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公路客运站、船舶客运码头;
(二)城市轨道交通;
(三)乘客座位总数超过1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以趸船靠近岸边一侧所在地为准)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
(一)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二)非居住使用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历史风貌建筑。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一)发电厂(站);
(二)市级以上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三)电压等级超过220千伏的超高压输变电单位。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
(一)单座容积超过5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2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区;
(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
(三)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四)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加油站列入此条);
(五)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或甲、乙类物品存放总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店。
九、劳动密集型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科研单位
国家级科研场所;
十一、金融机构
(一)营业厅在1000平米以上的证券交易所;
(二)支行级以上的银行。
(三)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数据处理中心和客服中心。
十二、对公众开放的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一)AAA级及以上的旅游场所;
(二)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宗教活动场所。
十三、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一)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不包括商住楼的住宅部分);
(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居住建筑;
(三)总存储能力超过5000吨的粮油仓库,500吨以上的棉库;
(四)总存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仓储、物流企业;
(五)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总价值超过1亿元的电子、汽车、钢铁、修(造)船、烟草、航天、纺织、造纸、孵化器、研发中心等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
(六)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或任意一层超过1500平方米的员工集体宿舍(含多单位共同使用的集体宿舍);
(七)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汽车4s店。
附件2
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地区 |
区 路 号 |
邮 编 |
| ||
是否原消防重点单位 |
□否 □区消防重点单位 □市消防重点单位 | ||||
申 报 单 位 属 性 |
□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或任意一层超过1500平方米或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宾(旅)馆、饭店(住宿性质的饭店) |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场,占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 |||||
□对公众开放且有固定观众席位的体育场馆、会堂(会展中心) | |||||
□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放映厅(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 |||||
□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网吧、游艺厅(含电子游戏厅)、棋牌室、台球厅、酒吧、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足疗、洗浴(含桑拿浴,以休息厅面积为准)、美容美发等游艺、游乐、营业性健身、美容、休闲场所 | |||||
□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儿童活动场所 | |||||
□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或地下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 | |||||
□二级及以上的医院或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私立医院 | |||||
□总床位数超过50张的养老院(敬老院、养老机构)、福利院; | |||||
□总床位数超过100张的寄宿制学校;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学校; | |||||
□总床位数超过100张的托儿所、幼儿园(只中午休息的床位也计算在内) | |||||
□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产后恢复服务场所□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校外培训机构 | |||||
□市级和区级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场所 □市级和区级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 |||||
□市级、区级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事业单位 | |||||
□市级和区级的防灾调度指挥楼、档案楼 □市级和区级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 |||||
□市级和区级的邮政、通信、电力调度枢纽 | |||||
□候车室、候船厅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公路客运站、船舶客运码头 □城市轨道交通 | |||||
□乘客座位总数超过100个的游览船舶或者座位数超过100个的餐饮趸船。(以趸船靠近岸边一侧所在地为准) | |||||
□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 | |||||
□非居住使用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历史风貌建筑 | |||||
□发电厂(站) □市级以上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电压等级超过220千伏的超高压输变电单位 | |||||
□单座容积超过500立方米或者总容积超过2000立方米的甲乙类储罐区 | |||||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甲乙类厂房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甲乙类仓库 | |||||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加油站列入此条) | |||||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存放总量达200公斤以上或甲、乙类物品存放总量达500公斤以上的化工商店 | |||||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印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
□国家级科研场所 | |||||
□营业厅在1000平米以上的证券交易所 □支行级以上的银行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数据处理中心 | |||||
□AAA级及以上的旅游场所 □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宗教活动场所 | |||||
□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不包括商住楼的住宅部分) | |||||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居住建筑 □总存储能力超过5000吨的粮油仓库,500吨以上的棉库 | |||||
□总存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物流、存储企业□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汽车4s店 | |||||
□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总价值超过1亿元的电子、汽车、钢铁、修(造)船、烟草、航天、纺织、造纸、孵化器、研发中心等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 | |||||
□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或任意一层超过1500平方米的员工集体宿舍(含多单位共同使用的集体宿舍);同一房间内人数超过100人的话务客服中心。 | |||||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我单位属第十三条所列的范围内,故申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请将此表于2023年3月20日前交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 |
注:各单位自行对照,并在申报单位属性栏内选择一项打“√”。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