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公开信息 截至2022年4月21日

发布时间:2022-05-24 18:01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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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公开信息
截至2022年4月21日,我区(部门)累计收到天津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转办信访举报件750件,现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整改、处理及问责情况
1东丽区杨北公路东876号津亚物流园附近、308省道298号“永信包装”,每天10:00--15:00生产时冒烟,粉尘和异味污染严重。东丽区异味污染
粉尘
工业废气
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金钟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永信包装”位于金钟路北侧、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侧,该企业现已改为仓储库房,现场检查时库房内主要存放成品纸箱,未发现生产设备及生产迹象,反映情况不属实。针对现场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生态环境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该点位的日常巡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金钟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安排专人加大对上述点位检查力度,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2东丽区华明街道弘愿道和祥云路交口唐槿苑北侧教育用地,被华明街道租赁给个人,用于堆放工业垃圾和废弃集装箱。东丽区固体废物
废弃集装箱
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华明街道负责同志现场核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点位现状为闲置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未来规划为教育用地,为解决华明大型车辆停放困难问题,华明街道办事处在此地块规划了大型车辆停车场,不得建设永久建筑,同时周边居民区小型车辆可免费进入停放。未来建设学校时退出。政策文件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中国足彩网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现场未发现堆放工业垃圾和废弃集装箱,反映问题不属实。针对反映问题,华明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待该地块建设学校时,华明街将会立即清退场地积极配合教育规划工作。
3东丽区国山路地铁站宽阅时光在建小区3月28日22:00--5:00施工,噪声污染严重。东丽区施工噪声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华明街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由天津市嘛都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宽阅时光小区工地,夜间存在混凝土浇筑作业,噪声源为振动棒、罐车发动机及输送混凝土物料产生的噪声,且该项目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夜间施工许可证。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反映问题,我区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区生态环境局、华明街负责反映情况的核查处置。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华明街负责人员要求当事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夜间施工。三是区生态环境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依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四是华明街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东丽区无瑕街汉港线和先锋东路交口处,向南走第一个路口向西拐进入后第一个场院内,是非法运输煤的黑作坊,粉尘污染严重。东丽区商业散煤
粉尘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区政府立即责成区商务局、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和无瑕街道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天津市港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院内一仓库存有煤炭,现场负责人表示存有煤炭约1000吨。该公司在全封闭仓库内存放煤炭,库内建有喷淋降尘系统,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煤炭存储无需环评手续;企业及周边并未发现违法运输车辆。经区商务局现场核实,根据《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该企业行为属于“不符合本市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设置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我区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区商务局、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和无瑕街道负责反映情况的核查处置。二是2022年4月1日区商务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于2022年4月25日前整改违法行为,将仓库内储存煤炭全部清理完成,如拒不整改,将根据《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取缔。三是2022年4月7日,区商务局执法人员和无瑕街负责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仓库内存储煤炭正在进行清理。四是军粮城街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该点位的日常巡视监管,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下一步,区商务局将会同无瑕街道持续跟进天津市港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煤炭堆场清理情况,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将根据《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取缔。
5东丽区军粮城街道东堼村蓟港铁路桥下院内一无名焦炭加工作坊,每天不定时装卸焦炭,且露天堆放焦炭,无相关降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东丽区粉尘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军粮城街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军粮城街道东堼村蓟港铁路桥下院内主要从事焦炭储存,现场露天存放有用吨袋包装好的焦炭和未苫盖的散装焦炭,场地周边未设置防风抑尘网。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针对反映问题,我区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政府明确由区生态环境局、军粮城街负责反映情况的核查处置。二是区生态环境局、军粮城街负责人员要求当事人,将露天存放的散装焦炭立即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三是区生态环境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对当事人进行依法查处,拟处罚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四是军粮城街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点位的日常巡视监管,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6东丽区金钟街新中村菜市场四通驾校中间的门脸“洁净洗车、兄弟洗车”联合村干部盗用地下水资源洗车。东丽区其他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水务局和金钟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在新中村四通驾校旁存在两家名为“洁净洗车、兄弟洗车”的商户,该商户在2020年10月因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已被立案处罚,原水井已实施封填。现已改用自来水从事经营洗车业务,未发现盗用地下水资源行为,反映情况不属实。针对现场情况,我区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区水务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对该点位加强日常检查,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二是金钟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将对该区域进行重点摸排,如发现类似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治理。
7东丽区金桥街十三顷村G103(津塘公路)附近“浩齐盛汽车维修中心厂”没有环评手续,每天8:00--17:00修车,噪声和废气污染严重,机油遍地,且固体废物随意丢弃。东丽区建设项目
工业废气
固体废物
工业企业噪声
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和金桥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浩齐盛汽车维修中心”实名为浩奇盛汽车维修中心位于十三倾汇祥福停车场院内,营业面积约为100平米,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业务,无汽车喷涂业务。2021年1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其中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项目(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浩奇盛汽车维修中心未满足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条件,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场检查时,该汽车维修中心正在进行机动车保养作业,未发现有喷涂作业行为和喷涂工具,未发现明显噪声,且周边无噪声敏感建筑物。该汽车维修中心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固体废物储存场地,现场未发现机油遍地、固体废物随意丢弃的痕迹。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针对反映情况,我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浩奇盛汽车维修中心的日常执法检查,监督个体经营户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金桥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反映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8东丽区金钟公路到了鑫汇洋冷库往东走过铁道洞50米看见地铁口向右拐水泥路150米十字路口蓝色彩钢围着的停车场院内,紧里头房子内是一无名收购废机油作坊,蓝色车辆上有很多盛放废机油的油桶,地面全是油污;金钟公路到了鑫汇洋冷库一直走到了欢坨村再一直走到北杨线与金钟公路交口看见了加油站奔右拐300米-500米隔离带有个缺口,从隔离带缺口掉头,车立即停在马路边上,人下车往回走100米左右,牌子上写着回收托盘的院内为一无名收购废机油作坊,每天13:30--18:30有两辆油罐车作业,地面全是油污,每天收到15吨左右,希望环保部门管理。东丽区危险废物接到反映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金钟街道和华明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为两个不同地点,其中一个“鑫汇洋冷库往东走过铁道洞50米看见地铁口向右拐水泥路150米十字路口蓝色彩钢围着的停车场院内,紧里头房子内是一无名收购废机油作坊”,该点位属于金钟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和金钟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处停放3辆卡车,一辆为洒水车,一辆为箱式货车,剩余一辆为空车,地面未发现油污痕迹,反映情况不属实;另一个“金钟公路到了鑫汇洋冷库一直走到了欢坨村再一直走到北杨线与金钟公路交口看见了加油站奔右拐300米-500米隔离带有个缺口,从隔离带缺口掉头,车立即停在马路边上,人下车往回走100米左右,牌子上写着回收托盘的院内为一无名收购废机油作坊”,该点位属于华明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和华明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处存放有木托盘,并未发现收购废机油现象,该反映情况不属实。针对反映情况,我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金钟街道、华明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反映区域进行重点摸排,防止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区生态环境局严格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反映区域加强日常检查,如发现类似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
9东丽区津塘公路5号“中河化工厂”现该工厂在拆迁,但没有降尘、防止化学品异味挥发等措施,周边扬尘、异味、噪声污染严重。东丽区拆迁扬尘
异味污染
其他噪声
接到反映问题后,东丽区政府立即责成新立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和区住建委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处理。2022年4月25日,新立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和区住建委相关负责同志到东丽区津塘公路5号“中河化工厂”厂区内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生产和拆迁作业行为,现场无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和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反映问题中“周边扬尘、异味、噪声污染严重”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26日对该单位负责人刘世和进行了调查询问,负责人称该单位于2014年停产,2020年委托专业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一直未进行拆除,为了防盗前期该单位对厂区东西两侧院墙内的路面进行了破碎和挖沟。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区政府明确由新立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和区住建委负责核查处理。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区住建委将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拆房扬尘问题及时督察整改。三是新立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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