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司法局三举措完善调解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4-07-26 10:5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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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融入“三所联动”和“三室联建”平台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助推“三所联动”平台建设,完善“律所包联街道”工作机制,坚持司法所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推进,实现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与律师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司法所主动与派出所对接,整合公安警务、人民调解、律师力量,发挥各方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源头化解。推动各方调解力量向社区延伸,优化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助力“三室联建”平台建设,指导、推动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助理员、律师参与“亚楠调解室”前期建设和值班咨询,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二是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司法所深入社区调委会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指导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严格调解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和敏感时段的专项集中排查,积极参与社区入户走访,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宣传“亚楠调解室”“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工作动态,不断提升东丽特色调解品牌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首选率。对各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信息进行公布,广泛宣传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引导群众遇到问题主动找到调解组织,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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